又是站在这宽敞的大厅里面,这次里面有不少人,他们都是科恩索斯的和好朋友们。这是科恩索斯告诉霍笛的,虽然他们都自称是自由人,而且把科恩索斯推为领袖,但是科恩索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这些人都是朋友。
霍笛在人群当中一眼就看到了科恩索斯,他今天穿上了被裁剪地死死的西装,把金色头发打理成了上流社会人群的样子,手中有一杯红色的饮品,正在露出优雅的笑容,和身边的金发女性攀谈。即便是霍笛再怎么想,也不会觉得那就是草莓汁,而该是其他的什么酒水之类的,否则就太不合时宜了。
霍笛还注意到周围所有的人都是这个样子。他们其中还有一些人对霍笛投来好奇的眼光,然后又微不可察地变得鄙夷,并且忽视霍笛的存在。
科恩索斯也一眼就看到了霍笛,他在礼貌地对身边的女性点头微笑,示意自己要离开一下,然后又风度翩翩地从她身边走了过来,完全是一副上层人物的样子,完全不管不顾最后准备说两句话的女孩。
在眼前的这群衣冠楚楚的少年少女面前,霍笛突然间忘了他们其实都是和霍笛差不多年龄的人,只有自己是一件顽皮熊毛衣外面穿一件黑色的厚外套,宽松的运动裤搭配脚下的运动鞋。
他与周围的人群不只是格格不入那么简单,霍笛背着背提着手提箱出现在这些人面前,就像是极速专递的外卖员,现在过来送外卖了。霍笛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这些衣物是否有品牌,它们都是突然出现在白洁或者是罗格手上,然后又突然出现在他的衣服堆里面。很有可能就是他们以前穿过的衣服,经过了历史的沉淀和文化的熏陶,现在到了霍笛手里,是时候让他们焕发光彩了。
鞋子是郝夕送的,科恩索斯走过来,说道:“这鞋子好看,像是遇上了好主人。”
是郝主人,霍笛在心里想到,他说:“我来了,带着曾经背叛的印记回来了。”
科恩索斯似乎是惊喜地张大了眼,他冲着霍笛眼睛一亮,啧啧说道:“没想到啊,没想到啊,谁能想到,眼前的少年两个月前是那个样貌,两个月后竟是成了这幅样貌,啧啧啧,真没想到,时间是伟大的变形师。”
霍笛也笑起来。回想起来,在两个月前见过一次之后,科恩索斯会时不时地给他发来消息,多数是要请霍笛同去吃饭,少数是问霍笛为什么这边的人会习惯以吃饭作为社交的邀请,为什么不能是一起去游泳。他的很多问题都看起来毫无关系,但是就是这样,在他孜孜不倦的烦扰下,霍笛回复他:“因为这是传统,传统的东西不能丢,也懒得丢,谁知道丢弃的传统应该归为哪一类垃圾里面。”
然后他们的关系逐渐变得密切,霍笛还发现,除开总是没人清楚科恩索斯想的是什么这点,他其实是一个很好交际的人。性格开朗热情,能言善谈,还风趣幽默,健康帅气,还有钱,还对周围的人很大方,出手也很阔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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