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手印才是这灭杀这些鬼魂的大杀器。没有这个大杀器,被杀者就会变成我。我怕死,因为我还没有给老高家留下一丁点儿血脉。如果我就这样死了,到了地下,也没有脸见列祖列宗啊!
死前,我怎么也得给老高家留下点血脉才行。
这,也是我一直努力活着的原因。
自打父母出车祸死了,我就有这样的想法。
虽然这样的想法极为庸俗,但世人都这样,我也只能这样。如果我不这样,就会有人戳我的背脊骨。我不想别人戳我的背脊骨,所以我觉得人活着就得不断地适应庸俗。
庸俗,是灭杀个性的天然良药。
这些年来,我的个性早就趋近于零了。因为如果我不庸俗一点的话,身边就会没有朋友。比如有人喊你吃喝,你必须去,否则你就是清高;有人叫你去玩,你得去快点,不然就会难听的名号落到你头上。一句话,要想活自己,很难。
要想活出自己的本色,除非你不结婚,不结交朋,不工作,不与你交往,否则就扯谈。我早就看淡了
世事,包括对我的人生,我都没有多大的追求。
其实,我已经沦陷为一具行尸走肉,早就失去了本我。别人眼中的我,是假我,而非真我。真我,早就死了。如果真我不死,那我就无法在这个世上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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