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和经纪公司方面谈了三天,李世信才得到了比较满意的方案。
其实关于电影的票房分配,倒是没什么好谈的。
根据此前李世信工作室和经纪公司的合同协议,由公司投资,李世信工作室制作的作品,工作室方面有电影纯收益百分之四十的占比。
电影上映之初公司没有介入宣发,但是在上映之后华旗方面还是砸了很大资源的。在宣发成本上,就算是扯平。
外加上李世信担任导演,安小小,许戈等演员都是李世信带组没有片酬,所以分成方面多加百分之五。
后续的网络播放权和海外片源,则是按照之前的协定;等电影密匙期结束后,由斗手平台进行网络首播,茶豆以600万价格买下二轮播放权。海外市场则是由影视公司方面负责参加国际电影节,收益上和工作室五五平分。
这些部分还都是很明朗的。
这一次的洽谈重点,主要集中在李世信工作室之后的发展问题上面。
按照此前的协议,李世信工作室和经纪公司属于挂靠。
不过那个时候李世信一没钱二没人,工作室除了安小小这么个还算能打的艺人,以及靠着《那兔》在业内有了一定成绩的动漫工作室之外,基本上就是划水状态。
现在作为工作室参与制作并走上院线的第一步作品大卖,当然是要各种资源把工作室真正的运行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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