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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1 / 5)

        “这串项链名叫黑暗星辰,是我们血族中流传了几千年的圣物,只要佩戴上它,无论是什么等级的血族都可以拥有阳光下行走的权力,而且修练的速度也远在平常之上。我当年只是一个普通的血族,如果不是妮可背着他的父亲把它交给我,我也不会在短短几年内成为男爵。”看着高歌手里的黑暗星辰,裘道才的眼光中满是温情,脸上也是一片不舍之色。心里更是对单元欣那贱妇愤恨不已。

        “这么说这项链是你和那个妮可的定情之物了!”高歌哦了一声有些明知故问的味道:”今天你把他给了我就不怕你的小情人生气?或者事情败露以后被那个德库拉追杀?”

        “吸血鬼和中国的僵尸一样大抵都是以吸收太阴星的中的至阴之气修炼!从道家的理论上讲那可是孤阴不长,时间一长了自然就是严重的阴阳不调.体内积累了那么多纯阴之气,要是没有阳气调和,越积越多迟早要出事.这离火天蜈乃是禀离火而生,天生的至阳至刚,虽是虫卵但是戴在身上也是比那从血液中吸收阳气来得有效的多。阴阳调和了自然就不会怕阳光的侵蚀了,修练的速度不快才有鬼呢!”

        “我想要像太阳骑士一般追随与您!”裘道才想了想坚定的对着高歌说道。

        “可以!”高歌没有拒绝,而是很有耐心的同意了下来,令他想入非非的是后面有关道元神廷的众mm们的消息。

        对了说起mm们,地球上的长明教的mm们高歌可是甚为想念。

        收下了离火天蜈的好处,高歌心里乐开了花,又有了裘道才的追随,高歌一时间有了做大事的决心与心怀。

        可是曲元星人生地不熟,而乌鸦星距离地球又太过遥远,一切熟悉的事物总是显得很是梦幻与迷离。

        或许,成为一具毫无意义的白骨就是高歌的最后终结与宿命。

        红,仙人,橙,地仙,黄,天仙,绿,金仙,青,九转金仙,蓝,大罗金仙,紫,准圣,灰圣人,粉,圣人1级,黑,阴阳圣人,白,天道圣人,棕,光翼天圣。

        卡在灰圣人足足五千个年头,高歌也不是梦想过按照金光日照经上的记载尽快达到棕,光翼天圣的标准,可惜毫无进展也毫无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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