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体型威猛,长相帅气的年轻道士,自街上大步流星的走过来。
道士的脸上有一道清晰可见的疤痕,如果不是这道疤痕,他的脸庞可以堪称完美,是真正的那种帅气,从内自外的帅气。
而他脸上的这道疤痕,却是我赶尸鞭的杰作。
来人方才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听出了他的声音,我冷笑两声,俗话说得好“不是冤家不碰头”,我和方鹤云这个生死冤家,没想到今夜竟然在鬼市上面碰头了。
方鹤云身穿天师道的道袍,袖口轻轻一甩,剑光飞回他的手中。
但见方鹤云面容冷峻,即使脸上带着疤痕的印迹,依然是那副冷酷倨傲的表情。
用我的话说,那副臭脸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还自以为自己是花美男呢!
方鹤云气势汹汹,一马当先,后面跟着一群道士,一个个全都拉着脸,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就像那种要来干架的表情。
方鹤云走到近处,道袍一甩,两道目光就像刀子一样打量着我们,最后停留在我的脸上。
方鹤云一眼看见我,登时变了脸色:“我当是哪条疯狗在这里嚷嚷,原来是你!”
我笑了笑,彬彬有礼地说:“疯狗,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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