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某横想挖你过去,给你的报价是千字不低于一千,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归你,承诺每个月都至少给你一次大封推的机会,问问你有没有兴趣!”
见烽火给自己发的是这方面的事,陆扬眉梢微微扬了一下,上次某横已经找过他,没想到现在又找他。
论条件,这条件确实开得很不错。
千字一千以上,以他的码字速度,单是网站每个月支付给他的稿费,至少就有二三十万,一年下来就是两百多万。
这一点并不令陆扬心动,因为他现在在起点的电子版权稿费,每年也有这么多,真正有吸引力的是,某横只签电子版权,其它版权全部归他这一条。
对目前九成以上的写手来说,其实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卖不出钱,根本没人买,但他是陆扬,现在只是冲着文丑这个笔名,他的任何一本新作品出来,实体出版、有声读物,游戏改编,乃至电影电视改编权,都不愁卖。
这些版权的收入,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他在网站的稿费收人,已经成为他写书的收入大头。
时代不同了!
网文从兴起。到现在虽然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但发展速度太快了。
犹如当年流行歌曲的兴起。对传统戏曲的冲击一般,且不论两者艺术含量高低。至少在收入和影响力上,冲击是极大的。
网文的收入,再也不仅仅只是一点可怜巴巴的稿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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