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菲菲说道。
我:“在日本,法律规定,房子买卖出租前,如果买卖出租的房子死过人,不仅要标明,还必须告知租客,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样的房子显然是不可能有好价钱的。但这房子如果第二次转手时,是不需要在告知的,因为这房子已经被认定有人居住过。当然对一家的合同是需要满足一定时限的,如半年两年。所以在日本有一种职业,便是专门租住这种房子的人群。”
菲菲:“所以,师父,这间房子的房东是打算拿我们去厄么。”
我缕缕下巴:“徒儿没错,国没有那么健全的法律在这一块,所以产生了那么一群人,他们低价吃进这些房子,因为这些房子因为出事,出售的价格基本都低于它的正常市值。然后通过一系列运作,如将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或者将房屋闲置,过了七八年等大家淡忘后再出售诸如此类。我想这房子一定是这家介公司自己低价吃入,打算过几年行情好了再高价在卖出。又觉得闲着吃亏,所以想到了出租,结果房子的问题他们想的还严重。想洗又洗不掉,这次遇到我们,心里不知道多美。”
我叹了口气,这**商基本能瞒瞒,只要赚钱,才不会管你死活。不过也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至少我们不用睡马路了。
我和菲菲相拥而泣。把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收拾收拾拿出去卖了,然后吃个火锅庆祝下。
一周后的某一天。
秋天的风,不经意的乍起,卷起地的几片枯梧桐,在低空转了几个圈,又回到地。废弃的公园央,生锈的秋千发出转动的摩擦声。我循声走去,女孩垫着脚尖在荡秋千。听到脚步声,朝我这边看来。
手机的铃声把我吵醒,我迷迷糊糊的抓起。
“喂。”
电话里传来那个熟悉又讨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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