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角色仿佛对调过来了,当年是他给欢欢盛饭盛汤,期盼着他的回馈,如今是欢欢期待地看着他,眼神亮晶晶的,“好吃吗?”
潘森十分捧场,“好吃。”
这绝对不是敷衍,鱼翅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一道菜,他做的也很好,其他的菜肴他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一看是精心学过的。
“我不在这些年,你没回宫殿住吗?”潘森问,如果宝贝儿回宫殿住,就不会学会做菜了,欢欢不喜欢有人来他的私人空间,不会允许家政阿姨上门来打扰他。
“我没回,这几年和阿爹闹了一点矛盾,我也不想回去见他,再说学业很繁忙,要读书,要考证,要做实验,又要教书,还要拍戏,一堆公告,我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回宫殿。”欢欢虽是抱怨这几年太忙,眼里却都是笑意,他像是一个温柔又甜蜜的大男孩,第一次谈恋爱,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自己暗恋的人。
频繁地给他夹菜,怕他不够吃。
潘森听着心里复杂,这么忙,还学会了做一手好菜。
“我这么聪明,只要我想学,我什么都能学好。”欢欢认真地看着他,不再别扭地藏着他的心思,“我想等你回来,好好煮给你吃,所以我认真学了。”
如今,他愿望成真了。
小鱼吃到他亲手做的菜,这几年耗在厨房里的时间,总算有了价值,真好啊。
潘森说,“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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