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刘洵收到了一张意想不到的请帖,是突厥小王子阿使那弗逻派人送来的,邀请他晚上到住处赴宴。听说他昨日还宴请了吴忠,刘洵觉得自己更加非去不可。所以在晚宴快要开始的时候,他便带着幽月、秦峰以及几个随从提前赶去赴宴。到了那里,他才知道阿使那弗逻为了这次晚宴还是颇为用心的。
为了表示对阿使那弗逻的欢迎,景帝为他安排了一处极是气派的宅子供他居住。于是他便在院子里搭起了帐篷,预备在这毡帐中招待刘洵。在小厮的引领下,刘洵几人走进帐篷,看到食物已经备好。主食是胡饼,大铜炉里面煮着牛肉和羊肉,不时散发出阵阵香气。不同于除夕时的束发,阿使那弗逻今日将头发梳成了辫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身上穿的也是突厥的传统服饰。他见刘洵进来,远远便迎了上来,态度极是热情:“王爷大驾光临,小王深感荣幸,快请落座!”他一边说,一边引着刘洵一行人坐下。刘洵道:“今日前来,让本王恍惚间觉得来到了大草原,应是有口福了。”阿使那弗逻哈哈大笑:“王爷,请!”有侍女已经将煮熟的肉用托盘装好,并为他们每人准备了一把佩刀。
幽月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有机会体验一下突厥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感觉。果然是,跟着王爷有肉吃。可是第一次这样吃饭,她其实有些不适应。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刘洵,发现他仍然是一贯的优雅从容,与突厥小王子两人相谈甚欢,不时举杯畅饮,并无任何不适。此时的华夏与突厥交好已久,中原显贵子弟对于突厥的饮食习惯并不陌生,甚至时常模仿。她仿照刘洵的样子切着肉,倒也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倒是旁边的师兄秦峰,让她颇感意外。他用佩刀将煮熟的肉切成肉片,动作十分熟稔自然,竟似早已做过千万次。她注意到他尤其喜欢羊肉,每每吃完,总是会不自觉流露出满足感。似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秦峰转头问道:“怎么了,师妹?”幽月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师兄的肉片切的极好,不像我,有些笨手笨脚的,刀子在我手里面极是不灵活。”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秦峰道:“我帮你。”说着,切了几片肉放到她的盘子中。两人说话声音不大,不知怎的却落在突厥小王子的耳中,他笑道:“姑娘的刀切起羊肉来虽不甚灵活,但手中长剑舞起来却迅疾如风。除夕之日的比试,姑娘精妙绝伦的剑法,小王仍历历在目,实难忘却。”被他这样一说,刘洵也向着她这边看了过来,目光扫过秦峰为她切好的肉片,未发一言。幽月放下手中短刀,冲突厥小王子道:“王子过奖,实是突厥武士礼让有加,幽月才得以获胜。”阿使那弗逻笑起来,对着刘洵道:“剑法精妙又如此谦逊,王爷果然御下有方!”说着向刘洵举起酒杯。刘洵微微一笑,与他碰杯。
两人边吃边聊,似是聊得十分投缘尽兴。只听突厥小王子道:“如今四海皆平,华夏国泰民安,突厥子民亦能安居乐业,家父与我所求不过如此。”刘洵道:“突厥与华夏同厌弃战争,向往和平。只要突厥诚意十足,两国友好来往必能长久维持。”阿使那弗逻叹了口气,道:“我听说中原有一句话叫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何况朝堂局势,瞬息万变,小王不得不为未来思虑。而在华夏,小王唯一愿意相信的人只有王爷。”刘洵道:“承蒙王子抬爱,风杨不才,必为两国和平竭尽所能。”他喝了口酒,继续道:“只是当今皇上,倚重之人却另有其人。朝堂之上,风杨实是初来乍到,敌我难辨,可用之人少之又少。”说完,他一口饮尽杯中烈酒。阿使那弗逻道:“王爷战绩卓然,身份显贵,所需不过是时间罢了。”他一边亲手为刘洵倒满酒,一边仍继续和他聊着什么,只是声音却已低到只有两个人听得到。
坐在一旁的幽月,注意力早已完全被侍从牵进来的一匹马吸引了过去。此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体型优美,通体银白,唯有四蹄为黑色。由远及近,它的步伐十分轻盈。作为一匹马而言,外表不可谓不“英明神武”。幽月一眼便认出那是汗血宝马。原因自然不是因为她很懂马,而是因为刘洵有一匹名为“追风”的马便是汗血马。追风全身纯黑,四蹄为白色。刘洵在沙场上的无数次长途奔袭,英勇拼杀,追风功不可没。传说中的“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实非虚传。
阿使那弗逻道:“小王听闻王爷素为爱马之人,这匹白马是此次运往中原的马中,耐力最强,速度最快的一匹,王爷若是不嫌弃,我便将它赠予王爷。日后若是有机会,愿这匹良驹,可以在沙场上伴王爷驰骋!”刘洵看了看那匹银白色的马,他知道,这的确是一匹好马。遂回道:“小王子如此有心,风杨也便不再推辞。以后若是有风杨可以效劳的,也请王子莫要客气。我敬你!”见他收下,阿使那弗逻很是开心,与刘洵又是畅快喝了几杯,直到见刘洵流露出醉意,方才亲自送他离去。
离开时,刘洵眼神迷离,步态也有些不稳,由秦峰搀扶才得以坐上马车。王子府的侍从们皆道晋王爷沙场上战无不胜,但酒量似乎不是很好。当然也可能是,突厥小王子的酒量实在太好。
回到晋王府,一早收到消息的管家福伯已提前出来迎接,并吩咐厨房准备了醒酒汤给刘洵。本欲扶王爷回卧房休息,却听他道:“幽月和秦峰随本王去书房。”声音中的醉意分明已去了七八分。坐在书房,喝下醒酒汤,他有些混沌的大脑也逐渐开始恢复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