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把女神约出来,那不仅仅需要勇气,还要看人家给不给面子,弄不好,今后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这么想着,就点燃了一支香烟,悠悠地抽了起来。
抽烟是一件可以放松心情的事情,他一边抽着烟,一边吐着烟圈,看着烟圈渐渐地变大,变得轻盈,心里就有一种小的欢喜,两只脚的大拇指也禁不住划起了圆圈。
他在思考着到底约不约女神,一支烟很快就吸完了,那两只划圈的脚的大拇指依旧忙碌着,这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就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双脚,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副破败的景象,脚大拇指,脚中指无比犀利的脚指甲,已经率先突破了袜子的禁锢,骄傲地擎起了它们的矛。
他立刻将脚上的袜子褪掉,顺手扔进了垃圾袋子里。
这怎么能行呢?进无尘车间工作的时候是要换鞋子的,旁边人看到了脚趾头,岂不笑掉大牙?
他正在换袜子的时候,口袋的电话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懒鬼,还在赖床吗?”是何雪忆的电话,没有错,是她的电话,那声音,即便经过变声软件处理,他依然可以分辨得出来。
“你又不陪我压马路,我起床干嘛啊?这么热的天,还是赖在空调房的床上舒服。”他从来没有这么大胆地表白过,很明显,他的这番话里充满着一种暗示,自己是喜欢何雪忆的。
“起来,我今天有空,陪你去压马路!”何雪忆的话如同一缕阳光一般,照耀在刘澜的脸上,他脸上的肌肉很快就有了光芒,有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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