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人乃至南方的盟友们,大家的观念没有随着时代的演化而立刻转变。大家不是天然的鄙视弓箭手的作用,实在是因为现在的弓与箭,用于战场杀敌的效率,实在太糟糕了。
弓普遍是橡木削成,弓弦就是麻线,这就再无别的材料增强弓的性能。猎人用它射杀兔子、鹿没问题。面对凶猛的皮糙肉厚的黑熊,还是组织人手用长矛与之搏斗,要么就是远远看到就逃命。
永远不要奢望用箭射杀黑熊,永远不要相信某个猎人的吹牛!
弓箭就是这样一个现状。
距离远一点,箭头了不好穿破敌人的皮甲,甚至几层麻布衣套起来,也能阻挡箭头。何况最勇猛的那些人都是披着锁子甲,近距离射箭都能很大程度的抵抗。
无论是青铜和铁,但凡金属都是珍贵的。猎人们根本不求在这天快亮的破晓前,用箭矢射杀那些城头暴露脑袋的敌人。因为那些人明确都是带着头盔的家伙,头盔在冲天大火中反射着光。这样的人恐怕是城堡里的武士,说不定很多人都穿着锁子甲呢。
猎人们的支援目的就是纵火。
他们使用廉价的骨质箭头的箭矢,捆绑上一点麻布,在粘上一团黏糊糊的松脂。箭矢变得极易燃烧,它们被悉数点燃。
“放箭!”
一瞬间,二十发火焰箭腾空而起,抛射着砸向石墙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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