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拿骚维持这一支人数在五百以内的常备军,他是故意效彷罗斯王国的制度,好歹自己的封地人口很多、此身是伯爵身份,供养一个罗斯标准的旗队足够合适。
兵少就必须精,再基于老家的习惯,这支旗队理应发展为人人会骑马的骑兵部队。
而丹麦人的卫队有善于航海,使得尼德兰伯国拥有了袖珍的航海作战能力。
他很需要马,如此当得胜的罗斯联军开始向尼德兰输送训练得不错、正值壮年、清一色母马的战马时,就算是要支付大量的粮食,亨利咬着牙也全部买下。几乎是一瞬间他的常备军就做到了人人有马骑,那么这就足够了?
已经足够了!
“我还要担心什么?南方北方东方都是朋友,西方是无尽的大海。我这里物产丰富,我的臣民很多。今年,萨克森公爵没有要求我去作战,路德维希王也没有要求我去作战。我只要在这里舒服生活就够了,没有任何的事件会打乱我家族的好日子。”
他觉得一生已经得到了可以想象的极限,现在年纪也不小了,年少时的棱角早已被磨平,清贫了前半生,现在就该享福。
靠着向鹿特斯塔德输送农产品,亨利拿骚发觉自己的发财即可稳定增值。这一次,尼德兰伯国最大一次的农产品销售行动正在进行,他输送的新麦也的确能确保数以万计的丹麦人在来茵河入海口的定居点稳定过冬。
至于洛泰尔的三女儿吉斯拉,这个女孩亨利完全不知,也没必要知道。
当蓝狐趁着拜访的机会提及此事,他是真的一问三不知绝无半点掩饰。
“奇怪,博杜安和亨利都拿出了态度,莫非那个吉斯拉身为公主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哦?洛泰尔真的不爱这个女儿?贵族们不知道这个女孩,真是可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