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点点头:“本王也有此意。当年我们罗斯意外令瓦季姆逃跑,此人早该在十年前就被除掉。既然他与斯摩棱斯克的贵族们达成同盟,他们都要承担战败结果。但我已经派出了使者,我希望那些贵族能来大祭坛向我臣服,这样我会考虑暂时留下他们的命。你看如何?”
“这……我看不妥!你这么做就是愚蠢!”借着酒劲哈根的动作也大了些,他不断敲打自己盘腿而坐的双腿继续为留里克支招:“这是女人才犯的毛病,按照北方的规矩,这种犯了大罪之人就该直接杀死,我们没必要接受谈判或是别的。”
“完全不留情面?”
“没必要。大王。”哈根又如狂怒如大猩猩拍打起自己的胸膛:“你不要一厢情愿,他们不会来投降的。”
“我还是希望他们来,让他们看着我杀死瓦季姆血祭奥丁,罢了我会再把他们全部杀死。我可没有妇人之仁。”
哈根继续建议:“既然如此,大王更不能相信他们会主动来。趁着他们还没有将军队组织起来,我建议大王立刻出兵将尚未团结起来的贵族各个击破。大王军队强大务必,你已经如此的强大,杀死他们有如杀死一只羊般轻松,何必再在大祭坛无聊等待呢?到头来他们不来,你还要组织军队与他们的军队决战,这毫无意义,还令大王少了很多奴隶……”
按照哈根的意思,获悉受袭之后的斯摩棱斯克贵族一定会将全部的农奴组织起来,加上从附近的自由农庄胁迫其出人参战,罗斯就不得不打一场决战。
那些被贵族控制的奴隶不算是人,如同牲口般存在的他们给谁做工都一样。杀死贵族后,罗斯即可得到这些奴隶,即是得到一大笔财富。
而那些自由农庄,他们被迫接受贵族的统治,但其依旧颇为自由,并不愿意为贵族们打仗。加之他们的村庄距离主要的滨河定居点较远,征服他们颇为轻松,也全然不必担心他们会快速支援贵族。
当前罗斯王就该果断进攻,现在距离最后胜利已经是临门一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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