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叔,你错了。我是故意割掉头发,要将头发割得干净是很讲究的。倘若我不好好打理,不久就是浓密的头发,那样反倒不好了。”
“你的爱好?很有趣。”斯普尤特现在完全明白这小子“秃头”绰号就来自这个癖好,而非皮肤病的猜测。
趁此机会,他开始提及正事:“我听说罗斯和丹麦已经同盟。石墙部族的后人得到了最高权力,这是真的吗?我想再确认一个。”
“千真万确。”菲斯克打得极为干脆,眼神充斥着真诚。
“那么,我们当如何?我是说,这一社区全都是丹麦人,也有很多混血的孩子,至少父母有一方是丹麦人。我们何去何从。”
“也许你们可以回到西兰岛。新丹麦王拉格纳在那里兴建了一个名为哥本哈根的大城,今年客居我们罗斯的丹麦人也要连续返乡。丹麦正是用人之际,你们的回归或许可以得到他们的重用。”
听听,一个年轻的骑兵将军谈及这个见解很深。菲斯克所言不错,不过并不符合里加丹麦社区的利益,一个非常干脆的原因是这里距离丹麦太远而罗斯势力就在眼前。
斯特坎德便当众痛饮一大杯麦酒,在一阵轰隆隆饱嗝后,特别地昂起胸膛:“我是社区的首领!我不想举族回到丹麦!我想亲自和罗斯王见一见,我希望整个社区加入罗斯!希望,以后我们永远都是同族兄弟。”
他的宣言是菲斯克和斯普尤特始料未及的!不过仔细想想,一个非常强大的势力出现里加,甚至非常疯狂是从两个方向夹击,这更加体现了这一势力的实力。
大家都是维京人,有着崇拜强者的共性。秃头菲斯克、萨列马岛伯爵斯普尤特,两人与罗斯王有着血缘关系,毕竟都是同一个血缘部族出身。另外与会的奥斯塔拉公国的斯瓦尔加德,其女公爵或曰女首领是罗斯王的一个妻子。草原人格查尔是一个贵族,而其族姐则是罗斯王的另一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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