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鹿越是年龄大,它越能长出巨型角。左右对称的C型大角,它可被制作成各种器具,尤其是其弯折的结构很容易加工成诸如木杖把手、墙上的钩子。
它的这种特性在当地语言里有一个专称:Kvin。
有着小弯折的鹿角很容易安装在木棍上,它成为一种带钩子的短矛,可充当武器,又可挂起行礼扛在肩上。臣服罗斯十余年的科文人,他们的名号即源于此。
留里克对养鹿几乎一无所知,他对于驯鹿的经济价值长期只停留在肉可吃皮、可做衣服的朴素认知里。
还能如何呢?罗斯在部族时代,碍于自身所处的糟糕环境,自身做主流牲畜养殖没有条件,只好去北方到处抓捕珍惜小动物,剥皮后卖到南方梅拉伦湖赚钱。
罗斯在过去始终将驯鹿列为一般的可猎捕大兽,由于频繁捕猎活动,生活空间附近这种动物已经绝迹。但这并非罗斯一族之祸,整个瑞典系的部族均以灭绝了自身环境的驯鹿,在环梅拉伦湖地区驯鹿早已灭绝。
罗斯掌握的史料虽然粗糙,可知部族是在已故大祭司约莫六岁左右完成的北迁,推算出是在公元760年左右
完全迁入罗斯堡峡湾。
他们的到来直接引得当地自由的养鹿人氏族崩溃。
时过境迁,如今恰恰是罗斯王成为所有养鹿人的庇佑者。
大量的老罗斯人以及其后裔对于养鹿的知识知之甚少,哪怕是将缴获的鹿作为战利品分下去,至今也只有少部分罗斯家庭仍在养鹿,其规模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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