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是极为消耗体能的行为,仅以留里克为罗斯军做的标准,非战斗时期一名战士一日的军粮配给里必然有一磅麦子,其余的副食虽然五花八门,它们以鱼干和奶制品为主。在副食中的极品就是单纯的油脂,牛奶黄油与驯鹿油是准备量最大的,成膏状的油脂封坛,在军队宿营熬煮麦粥时候一定要放一些,它的目的虽是增加麦粥的口感与香气,客观上也为战士提供额外的超大热量。
完全状态的罗斯军真的参与到战斗,战士的一天伙食之基础主粮将迅速提高到至少三磅麦子。
罗斯军并不能做到大鱼大肉,为了应对鏖战时期的巨量消耗,就只能依靠着高碳水饮食找补。这也是留里克为何计划着罗斯军主力要在拿骚-科布伦茨地区驻军,不仅那里是罗斯早早布局的安全区域,更在于当地的物产丰富。普通葡萄酒根本就是一坛轻度发酵的浓葡萄汁,它极为甜蜜!以留里克对于甜型葡萄酒的理解,恐怕从拿骚进口的葡萄酒,那糖含量肯定是超过了一升三百克。那可是一坛“浓糖水
”,就补充战士体力而言实在是神器。何况它也是北方世界过去罕见的果酒,喝着它来补充体力,战士会因自豪而自信。
但是这一切纳米西斯的瑟米加利亚-奥克什泰特联军根本做不到。
那些民兵战士带着各种农具上战场,装备量最大的就是长矛。
所谓长矛,一批是真的狩猎用长矛,一批则是用鱼叉、镰刀、匕首做矛头临时制造。
更有甚者的矛根本就是一根长松木,它至少是笔直的,在前端削出尖刺,这就算矛的。
某种意义上用斩木为兵形容这支民兵武装颇为贴切。
男人女人,老的少的,他们并没有堂堂大军的威严,在全体过河后战士们必须解决一件事——想办法弄干自己的衣服。
就在如今的包斯卡城的北部,一片开阔地成为联军的大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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