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喝过的带着烈焰的烈酒!”
双方有着巨大的地理各级,现在处于实质上的盟友关系,罗斯馋佩切涅格的良马,那么加深彼此的情谊就显得重要。
所谓热病就是坏血症,腐烂的伤口流脓,污垢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将污垢供应全身,引起系统性坏死。直到显微镜的发明,人们才意识到此乃细菌作祟,以及腐烂溶解的体细胞产生了毒液危急身体。如此对症下药,坏血症很容易就根治了。
原则就是伤口清创,割掉腐肉,药剂洗涤,伤口缝合,乃至来一点奇幻的白药加速自愈,乃至更魔幻的生物蛋白胶将上就粘接。
仅仅是高度伏特加的使用就使得罗斯人几乎战胜了伤兵的坏血症,这下最是引得公国战士打仗无所畏惧,因为他们直到,一般的伤势公国都能救治,只有致命伤属于无能为力。这一点在对卡累利阿的两场大战中展现得淋漓尽致,轻伤者都被救治,没有一人死于热病。
空气中漂浮着一些看不见的小虫,泥土尤其是粪便,这样的小虫最多。皮肤能隔绝这种恶毒小虫,但出现了伤口,小虫就似群狼啃肉,最后杀死一个人,唯一解决办法就是用烈酒擦拭……
卡甘听得这套理论基本是相信的,他想要购买烈酒,听闻其售价马上就怂了。
可燃的烈酒说实话辣嗓子并不好喝,然喝酒的妙趣就在于醉酒后的精神恍惚,一个人会觉得灵魂出窍,亦或是进入到一种童年时才感觉到的迷离状态,甚至感觉到与天神聊天。
“难道一般的酒就不行?马奶酒也不可以?”
“不可以。除非你们能造出可以燃烧的酒,否则非但不能治伤,还能令伤者早早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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