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存在一个村落,熟悉这一代地理水文的伯爵戈姆毫不犹豫指认出村庄的名字。
戈姆告知留里克:“那个村子,我们叫它牛奶村,就如这个单纯的名字,村里人养了很多牛。”
既然当地人善于养牛,现在派军队冲过去一定能轻易迫使他们臣服吧?罢了令他们立刻进贡一些牛奶,也好让自己在此换换晚餐的口味。
留里克灵机一动,指着村落的方向:“戈姆,现在证明你忠诚的时候到了。你知道的,本王并不追求无意义的杀戮。你带着你的人过去,说服他们臣服。”
“哦!大王仁慈,我这便去。”
一路上虽然戈姆觉得一些村庄的民众其实逃走了,总不会所有村庄都拖家带口藏了起来。罗斯军队看起来兴师动众,他们的王非但不是恶棍,而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英雄,臣服他们并非坏事。
当罗斯大军沿着河畔扎营,戈姆趁着暮色以最快速度冲向牛奶村。
进了村子他们傻了眼,纵使戈姆使劲呼唤,整个村子仍是一片死寂。
他警惕地进入一些房舍检查,发觉烧火的碳灰是凉的,房舍里就剩下一些无用之物。
这个村子本是饲养了远多于村民数量的牛,向周围村子输送牛奶制品是他们的特色营生,现在可好,牛棚羊圈空空荡荡。倒是地面上留下了巨量的牛蹄子印痕,所有的痕迹都在指向南方。
“老大,这里看过了,连一只鸡都没有。”他的亲密发小儿跑回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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