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属于麦克弗林的,看来他打算喝安一指他们一起喝掉,但很可惜,他的死装颇惨。
“我有主意了”
安一指伸手从门厅附近拿过一块干抹布,使劲一撕……竟然没撕开,交给屠宏宇才搞定。
后者当然明白他想干什么,两人迅速动手将朗姆酒改造成了简易燃烧瓶。
朗姆酒也属于烈酒的一种,这些陈年朗姆酒估计有60°左右,虽然不及伏特加,但烧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
“我没有打火机,你呢?”
“我也没有!”
“那咋整!”
燃烧瓶做好了,却发现没有东西引火,简直是个悲剧。
“对了,休斯,他抽烟,身上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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