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评判,方千一的光辉形象就必须暴露了,好么,下面赤脚花裤衩,上面漏洞花衬衫,还只系了两粒扣子,除了没戴墨镜(容易留白眼圈),方大公子活脱脱一黑皮小流氓啊。
“这种挑战方式到底对不对?”很多专家也在讨论。
“这个抓耳坠,小方啊,你要学展昭调戏丁月华,不是不可以,但是选错对象了啊,至少挑一个没结婚的吧!”有专家也喜欢开玩笑。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挑战方式,各有说法,脾气直的说可以,老成持重的说欠妥……
最后关键点在“侮辱”二字,最大的原因是方千一摸人家女教师的脸了,哪怕轻拂也是摸,老方自己心知肚明,但是嘴上坚决不让,说是为了抓耳坠留证据,无意中带到的……
说到最后,难道胸口不能打了?
脚下还不能踢了?
还不能绕到背后打了?
手掌打脸算不算侮辱?
但我只会铁砂掌啊!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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