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衣服换上。”张振东冷漠的把一包衣服,扔给公孙明雪。他刚才去给公孙明雪买衣服去了。
这是一套质地很舒适,带着帽子的粉色卫衣。虽然大热天,穿起来很不合适,但它比较薄,也能穿。何况公孙明雪现在没有选择,穿这个,总比穿透明的睡裙要好吧?
顺眼多了吗?看到公孙明雪穿着粉色的卫衣,身子被绷得稍微有些紧,但忽然更显得挺拔俏丽,干净利落,纯洁端庄起来,张振东居然对她有点儿兴趣了。
他算是明白自己刚才为何不来电的原因了。
因为他张振东是个正经的好男人,那种透明的睡裙,他不感兴趣,他喜欢公孙明雪这种带着一丝青涩味道的样子。一身粉色卫衣,显得她高挑挺拔,再配合她那哪怕是很憔悴,但依然显得很端庄,很知性的面容,这样子还真的是挺诱人的。
“下车。”张振东看完公孙明雪换好衣服的过程,便满意的开门走下去。
“我们现在做什么?”公孙明雪问。
“去吃饭,老子饿了。等我吃饱,就去杀你!”张振东肚子里咕咕闹腾着。
公孙明雪却是自作多情,心想这个男人是好人,他发现我饿了,发现我虚弱,所以要带我去吃饭了。
可是来到包厢,面对满桌子的美味,在食量极大的异能者公孙明雪开始咽口水的时候,张振东却是冷声道:“你来伺候我吃,给我添菜。”
“好,好的……”公孙明雪猜错了,心里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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