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当遇到一些纠纷复杂,违法又不太严重的案中案之时,审判长会在宣判之前,给出一个双方调停、私了的机会。
现在张振东和刘静之间的情况,就是挺复杂的。他们的案子也变成了案中案。
刘静有蓄意报复,阴谋构陷张振东的嫌疑。
张振东的医疗事故又情有可原。
双方都有错,但这个错可大可小,如果硬要继续审的话,半年内就别想出结果。
所以法院综合考量,才给了双方一个私了的机会,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偏袒张振东。
华夏的法院,那还是很可靠滴!
当审判长问是否愿意私了的时候,若双方都不同意私了,那么审判长会汇同众多法官,依据法律条文来对案子进行了结。但若有一方或者是双方都愿意私了的话,那么双方就要先行私了。
私了的这个过程也不是固定的。有的是法庭先出面调节,然后给双方一个谈判的空间。
有的是双方自己先谈,等遇到问题,法院的人员再出面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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