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蝶知道,她本来进了一家国企,前途大好,但她偏偏不喜欢朝九晚五的生活,用她的话讲,是“混吃等死”。
若记得没错,黄橙橙在国企工作了半年不到,转行当起了“狗仔”。
身为一个娱乐狗仔,她一定有她的门路,问她,总是有生机的。
思及此,应采蝶稠密的雨睫一垂,象牙白的小手,打开白色的手提包,拿出手机。
划开屏幕。 。圆润的指尖,熟稔地按出记在脑海的数字。
还未拨通,见屏幕一阵闪烁,没有署名,却让应采蝶娇妍的小脸,瞬间苍白。
她以为这个号码,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在她的屏幕,永远不会。
修剪干净的指甲,用力地嵌进掌心,直到血丝渗出皮肤。
应采蝶却感不到痛一样,因为心里的痛,早已淹没她的四肢百骸。
屏幕仍在跳动,没有挂断的迹象,大有一种你不接她一直打的执拗。
抬起头,眼眶已是一片湿润。
捏着手机的手,青筋腾出皮肤表面,应采蝶隐忍胸间的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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