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大唐的外交官,实际上大唐的子民也不受外国法律的管辖!
理由?
一方面是其他国家根本就没有什么完善的法律体系。
另外一方面嘛,这可是大唐臣民,圣天子的子民,只有圣天子才有权力给予奖惩,区区蛮夷也想要为天子代劳,想得美。
不过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限制和不平等条约,但是怎么说呢,大唐也不强求,你爱来不来。
至于大唐驻外领事馆,你如果拒绝不让我们来,我们也不是非得要去的。
反正大唐帝国内部对外交什么的向来不太注重。
当年和葡萄牙人的外交谈判,帝国的外交官们只是充当了一个联络人的角色而已,甚至后面的停战谈判都是没有进行任何实际上的谈判,御书房拿出来条件,让外务部转交,葡萄牙人答应就停战,不答应就继续打。
相对于用外交手段,反复扯皮谈判获得利益,帝国更愿意直接一炮轰过去拿走利益。
这种大环境下,帝国的外交事务其实可有可无。
而这些,英格兰人巴顿还不知道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