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夫仔细一想,尼玛的,还真没有!
如今大唐的法律体系。虽然每年都是在进行完善,但毕竟是时间比较短,而且也没有前例让他们抄袭,尤其是工商业方面的相关法律,那基本都是从一片空白里逐渐发展的,很多地方其实都说不上完善。
比如说遇到上海码头公司的这些职业经理人,动用权势,勾结外头的公司侵占公司资产,就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这是违法的。
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他们的操作方式很正规,那就是和外头的相关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是签订地皮,建筑出租合同,或者是签订码头泊位合同之类的,他们个人并不从中直接捞钱。
唯独是这些合同的价格都是远远低于市场价!
一栋在沿江路,可以作为公司总部所用的办公楼,年租金至少也得几千两银子,他们敢以一百两银子出租,而且还是一租就是五十年!
采购一批建筑材料。。这些材料顶多也就价值一千银子,他们能够开出一万两银子的采购合同了。
然后他们个人并不从中收钱,甚至他们个人也不是这些关联公司的股东,但是,这些关联公司的股东们,都是他们有着间接联系的。
这样的行为,你顶多说他业务不过关,或者是渎职,但是按照大唐王朝目前的法律,还真不违法!
但是陈立夫是什么人?他可是税部出身!
做事那会讲究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看到了问题,然后就直接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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