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就此“掌握主动”,这并不见得,但至少就“先声夺人”而言,乔治梅森大学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反击。
安迪持球推进,到了前场之后传给约翰。
约翰拿球,面对雷欧凯恩斯的防守,他稍微犹豫了一下,选择了单打。
先前雷欧凯恩斯单打约翰就可以说是一种挑衅,面对一个大一菜鸟的挑衅,约翰必须要做出回应,这不是意气用事,而是一种态度,哪怕是约翰打不进,也要打。如果不予以反击和回应,就会弱了气势。对方先前打进了一个球,气势正在酝酿积累,这个时候野猫队决不能露怯,否则气势的对决就输了一筹。
“单打我吗?很好。”雷欧凯恩斯丝毫不吃惊,反倒是眼睛发光,弯腰张手,盯着约翰,迅速做出判断,他的速度快,防守意识好,约翰连续尝试了两次都没能过掉他,反倒是被雷欧凯恩斯逼迫的有些慌乱。
这情况不妙。
埃文皱眉,暗道:“约翰运球太久了。”
“这样打不对,持球时间太长,容易失误。”安迪也不禁担心,约翰单打没错,打不进也没关系,可若是失误,那就不一样了。
打不进,没关系,态度已经有了,足够强硬,至少这一开始的气势对决,野猫队并不至于就此落入下风;可若是失误,被对手抓住机会打出反击,那就是两回事,不但会丢掉两分,对己方的士气也是一种打击,反倒会助长对方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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