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考特刚一拔剑的瞬间,他就见到那个小子和其他的盗匪挥舞着木棒扑了上来,一番招架后,长剑顿时被锤成了扭曲的麻花——
当然,剑的主人也不免被痛殴了一顿。
即使斯考特经受过一些基础的军团士兵训练,但是双拳难敌四手,那个时候,同样处于未就职阶段的斯考特并不起那些盗匪厉害多少——
尤其格罗斯,一记凶猛的拳头打在他的胃部,当即让他痛得弯下了腰。
值得庆幸的是,他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也给那个小子送上了个漂亮的乌青眼圈。
后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曲折离奇,他保住了他的全部家当八枚索尔,而代价则是加入了那伙盗匪——他认识了格罗斯、认识了奥利弗、认识了莱文,也认识了盗匪团上上下下老少诸位。
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理解格罗斯为什么当时作出如此决定——
就这样,斯考特成为盗匪的一员,他们这一群人很快在附近的地盘中声名鹊起,于是,便有了“野狼盗匪团”,以及后来的“狼爪”斯考特。
这些思绪仿佛潮水一般冲击着他的脑海,说来话长,其实最多不过十来秒的时间,他想了一想,将一手伸进了衣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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