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五分钟,情绪还不能平复,必须开始工作,我打开电脑,播放轻柔的音乐,房间里有了声音,这才感觉轻松一点。
我把骷髅放在工作台上,第一次遇到用不到解刨刀的状况。白色的骨头在灯光下显得特别白,我用放大镜近距离观察,骨头表面没有明显伤痕。
从冰柜里把三袋子尸块拿出来,我选择从内脏开始,难度比较下,辨识度高。
内脏被我一块一块的挑出来,分类装在容器中,最后一块内脏拿出来,我准备装心脏和肝脏的容器还是空的。
两个重要器官不见了,如果是一般的刑事案件,我会认为是器官走私,心脏和肝脏都是紧俏货,两个加在一起,在黑市上可以卖到百万。
消失的内脏很可能进入凶手的胃里,我上网搜了一下,在世界各地的民俗文化中,都认为人的内脏有特殊的力量,特别非洲某些部落中,吃掉敌人的心脏,不仅可以获得强大的力量,还可以消灭敌人的灵魂。
亚洲某些国家则认为人的肝脏中有强大的生命,食用人的肝脏,可以挽救一个垂死之人的生命。
我的脑中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十五年来,凶手吃了人体各个部位,为什么这次吃了
心脏很肝脏?
十五年是很长一段时间,假设凶手首次作案二十五岁,这会儿已经四十岁。人到中间,正是各种疾病高发期。
我大胆的推测,凶手有可能身患重疾,这才回到一切开始的地方,希望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延续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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