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会儿说自己是民营企业家,一会儿又说是台商。马康先生,请你确认好自己的身份。”公诉人提醒李阿扁。
“公诉人,我是定居大陆的民营企业家马康。”
“确定了吗?”
“确定。”
蔡一飞坐在旁听席上,一想到妹妹琳娜的死,霍的一下站了起来,举手请示主审法官,“法官大人,我是蔡一飞,我要指证马康。”
法官敲了一下法捶:“同意。”
得到法官的许可后,蔡一飞走到李阿扁的面前,摘了他的平光眼镜:“法官大人,他是台商,李氏集团的董事长李阿扁。我这里有他和我的合影,还有项目合作合同。”
蔡一飞将物证向众人巡回展示了一番,再由法警交到了审判席上。主审法官经过庭议,一致认定李阿扁就是马康,二者是同一人。
“法官大人,我不是李阿扁。蔡一飞做伪证,我要抗议……”李阿扁狡辩。
“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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