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
2,召集议会。
3,解散议会。
4,公告举行国会议员总选举。
5,认证国务部长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大使、公使的国书。
6,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刑罚执行及恢复权利。
7,授与荣典。
8,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
9,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10,举行仪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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