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稳妥的是被任命为管事,得到一个村庄的大部分事权,也算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最惨的是领主和兄长都看不顺眼,被随手丢出一小笔财产,远远地打发到某个偏僻的小村庄,成为书记员、警役头目之类,一天到晚和下等人纠缠不清,潦倒一生。
提奈斯自问,懂事以来,自己始终勤勤恳恳,父亲平时对自己还算和蔼;对兄长也一向尊重有加,从来没有流露过任何非分之想,应该不会被刻意针对,想来也不至于被发落到某个小村庄,整天精打细算地想着手中的羊皮卷还能刮几次。
不过,自家的事情,自己心里最清楚,论马术和战技,五个自己这样的小瘦苗,也不是卡尔特叔叔的对手;论手腕和处理事务的能力,自己也相当稚嫩,不要说和总管、农事官这样的老手相比,就算是资深一点的侍从,都可以轻松将自己玩弄在股掌之间。
不至于被随手打发到偏僻的小村庄,比较理想的臣僚位置又不敢想……
可惜啊……
提奈斯深深地叹口气:十岁的时候,梅西尔村庄的巴伦牧师,想带我出去,我怎么就正好生病了呢?
加入教会,自然也是领主公子们的选择之一,但和传统渠道相比,加入教会是最冒险的方式:运气好当然可以像普拉亚牧师这样,不到三十岁就已经看到神品在招手,将来至少能够执掌一方,一切顺利的话,竞争能够和阿克福德男爵分庭抗衡的司铎大人,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机会;运气一般混成保罗牧师这样的扑街,虽然一把年纪了还要受尽闲气,但毕竟也算有了一定的地位;就怕运气非常差,成为类似保罗牧师的学生,那恐怕得熬到头发胡子都白了,才能找个教堂,安慰性地主持几年。
放到平时,提奈斯肯定不会回想十岁时的这桩小事。
可是,这两天,看到吴清晨洛斯浩浩荡荡、风风光光、神采飞扬的模样,提奈斯实在无法压抑心中的羡慕嫉妒恨。
洛斯阁下,才16……不,如果总管没猜错的话,估计才14、5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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