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无聊,嗯?”北宫公子港摆摆手就发现右手的较大的银镯子,银镯子还镶着一些不同颜色的钻石。
“嗯?魂命镯?都跟着我献舍过来了?好久不见啊,哪个是魂命小世界来着?”北宫公子看着这么多钻石便自言自语的问,但并未卵用,因为没有人知道。
“呐呐,看看这死小子长什么样好了,会不会是个美男?那我就原谅…他好看有什么用?又不能调戏他,那不是调戏自己嘛。”北宫公子北宫鳯点了一下白色钻石后,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洞,他伸手摸索着。
“镜子!哪呢?不是,这是…手机?懒得玩,虽然魂命小世界里有信号,但我懒得进去。”北宫鳯继续摸索着镜子。
“找到了!”北宫鳯拿出了一面背面是金色钻石看起来很是华贵的圆镜出来,很是兴奋的期待着这北宫鳯长什么样。
“妈呀!这什么东西?白眼?你当你姓日向呀!这是人该有的眼睛吗?我还怎么活呀!?竟然是北宫家族的白眼!北宫鳯你是不是存心的?自己活不下去了给我活呀!这可是将近两千年前就灭绝了的家族呀!”北宫鳯摸着自己的新皮囊想哭的说道。
“下地狱算了,想我一代天之娇子就要亡命天涯……”北宫鳯顿了顿。“我不是已经死过了吗?管他了,男子汉不拘小节!装盲吧!”北宫鳯话音未落就直接拍拍屁股跑了。
调戏良家少年是被讨厌的原因之一,还有两个原因,一是长的难看却调戏美男无视臭男和长的还行男,所以被讨厌。
二是杀人不眨眼,救人看心情,就因为这个,许些个人都说我坏话,我又不是大夫,找我干什么玩意儿?我不救人就被讨厌吗?真是的,心情不好能怪我吗?
北宫鳯跑到了个破烂的破庙里,而庙里还有个深受重伤的小男童,看起来也不过八岁左右,浑身是血的躺在稻草堆上。
“这眼睛……”北宫鳯单手托下巴,另一只手捂着胳膊肘,搞的很严肃。“以老夫多年救人杀人的经验来看,绝对治不好,除非北宫白眼族(北宫族,白眼二字是北宫鳯故意加上去的。)的灵丹妙血以外这辈子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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