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不必我长,他的眼睛是白色的,他还说“小心东方……”然后话还没说完就被金鞭给拐走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死。”北宫鳯想了想后再说,并没有发现某天的脸色黑了。
“也不知道我死没死,那金鞭是个很厉害的神器,而使用者定然也是强者,如果长的帅的话,死在他手上也别有一番风味。”北宫鳯在不知不觉中犯花痴了,而某天的脸色更黑了。
“大大,我感觉主人在作死。”一史莱姆小声对身边的大大说道。
“没事,日常作死,某天大人最讨厌主人提起别的男人了。”大大很明白的小声回答道。
“也是,反正某天大人也不会舍得打主人的,咱们还是赶紧去找主人要的那些宝石和其他需要的吧。”另一个史莱姆也小声插话道。
“某天,你说…我被献舍后为什么可以活那么久?那可是一千七百年前的时候,我竟然能从那时候活到前几年前。”北宫鳯看着附近的风景问起了某天。
“我不知,许是主人遇见了鬼医不二,拜他为师了。”某天想了想,觉得这个可能性最大。
“才不是,因为我就是鬼医不二啊,我是鬼医不二小时候,鬼医不二是二鹿长大后。”北宫鳯虽然是一朵沾了鲜血的花朵,却依旧洁白无瑕。
“嗯?鬼医不二便是主人?”某天有些惊讶,这个从小就跟着魂兽长大的孩子竟然是一千多年前救了自己母亲的鬼医不二?
“怎么?不相信?长大了你就都知道了,到时候你可别震惊。”北宫鳯笑了笑,然后双手环住某天的脖子,某天当场脸红。
“嘻嘻,某天你生病了,没药没药,你药丸。”北宫鳯看着脸红的某天调皮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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