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怎样送到它的血口前的哟……
呼哧,呼哧!
他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却什么也看不到……看清楚了,从黑暗中透出了儿时就印在脑海里——大灰狼的形象,呲呀咧嘴,逼近雪白的兔子、可怜的小羊羔。我小心翼翼走路象影子一样的无声,它怎么发现,怎么跟来的呢?嗜血的动物,对血肉之身的嗅觉是锐敏的,狗的嗅觉就是惊人灵敏,狼与狗是同祖同宗,狗被人驯服了,而狼呢?……
啊,声音就来自那个方向,他看不见但眼睛死死盯住那一片不空虚的黑暗。各走各的路吧,假装没有看见它。他想起了儿时去姥姥家,一次跟舅舅上城回来,遇见一只狼蹲在道边不远的树林里。
“别看它,就象没事似的,你不招它它不惹你……
真是至理名言,他们就样样走过去了,但他仍用余光好奇地斜视着,妈呀,比狗大多了……然而那是夏天,这是冬天,他是城里长大的,可也懂饿狼是要扑人的,前年他看过杰克伦敦的作品,它是不会让你悄悄走的!
凄厉的狼嚎,没有比这更惨人的!啊,那是杰克伦敦所描写的,幻觉使人战悚,可怕的狼群,他用耳朵諦听四面八方,没有声音,只有逼拢的黑暗与恐怖,他想靠住一株大树,触在身后的只有鹿角似的小树衩,他眼睛湿润了,他从来就没有可依靠的,他的父亲母亲早就去世了,所以困难时期路过一个挂摊,那个小黑胡子要给他算命,他一笑一摇头:“我知道我的命……”
“你是孤独一只花……”
没有神秘,这位睁眼先生更会察言观色,只能正视,正视那黑暗的实在!真实的狼!阻挡住你走路的狼,不让你回到人间烟火中去的狼!
想不失尊严踱过它的身边,年青的教员,你是不可能了……跑,不顾三七二十一,跑,逃跑是一切动物的本能。然而,这个念头在头脑里一闪而过,逃跑,狗也会追上的,闪过中学念书时下乡劳动见过的一个场面:
酣睡中被吵闹声惊醒,跟着人们奔到村口,看到一条躺倒的毛驴,硕大的头颅与脖颈之间,是血的洞,而一只黑影窜向远远的山里……毛驴蓬松的毛浸着血迹……浮现在他眼前,使他惊恐,使他愤怒:我不是一条笨驴,他一阵急热:拼了吧!他霍地弯下身去,手急速抓过地面,抬起身来,攥在手里只是雪和落叶,连一块石头都没有。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