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对比,才会有感觉,一直都在林间行走,也就觉得林间没什么大不了。
进入城市之后,就好觉得城市多了不少喧嚣,多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这时候,再到林间,就会发现林中的清幽,空气新鲜,泉水清冽,还有那种洗涤心灵的自然。当然,到了林间,又少了城市中的暖意以及舒适。
不得不说,人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
武小松正在幸福地吃第十碗饭,已经差不多到了个半饱。
“刘叔,再来一盆饭。”
“好咧,小李,给小松再上一盆饭,小松你等下,我再给你弄几个菜,你都好几天没来我这儿吃饭了啊,怎么,是觉得刘叔的手艺退步了吗?”
“咩有,咩有,榴树唑的翻车最好吃了。”口里塞满食物的武小松,说话吐字都显得异常模糊,快速咀嚼几口,咽下食物,“嗯,刘叔的饭菜最好吃了,只是我这几天有点事来不了,可是馋了啊。”
“哈哈哈哈,喜欢就多吃点。”
然后,武小松刷新了他在刘根这边的记录,大胃王的称号,已经在周边响彻。
“叮铃铃,叮铃铃。”已经陈旧到泛黄的铃声响起,曾经是作为每一个手机的铃声,在当下,却很难再某个人的手机上听到。
也算是武小松专属铃声了吧。引得周围的人行了注目礼,这是哪儿来的土包子,居然还用这么土气的手机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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