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将白袍女子气走可真谓是大快人心,还有,他当着那白衣女子的面将她紧紧拥在怀中,性感的唇滑到她的耳畔,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暧昧道“此生,定不负你,惟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时,简澜瑟缩了一下,浑身触电一般,天气很冷很冷,严寒的让人恨不能一头钻进灶台里,可他的怀抱确很暖很暖,暖得如同阳光照耀,又同香甜可口的饭菜,暖进心窝里,他身上的桃花香将她整个人笼罩住,是这香味迷惑了她吗?她想,或许第一次闻见他身上的香味时,她便被迷惑了,糊里糊涂的陷入他熟悉的温柔里,是的,熟悉,对于这个帅气的男子,第一次,她便觉得熟悉。
约会?她第一次体会到约会的感觉。
曾经,在校园里,她总同她的好友橘子说“橘子,爱情这东西既不能当吃也不能当喝,要来何用,瞧见没,爷从小到大都是光棍一条,活得潇潇洒洒,自由自在,可不同你们,一天到晚分分合合,哭哭啼啼,连我看着都烦了。”
那时,她并不知道,恋爱,原不成并不烦闷,而且,有种插上双翅,飞升上天的喜悦感,心情分外激动,如一股清泉缓缓流动,泉水上飘洒着几朵桃花瓣,清澈见底的浅绿色甘泉同粉色香味扑鼻的桃花瓣,形成最美丽的独一无二。
卖冰糖葫芦的小厮扛着一扎冰糖葫芦正慢悠悠的往前走,简澜撇撇嘴,古代果真落后,现代的话,最起码也是推着自行车,或者有专属的糖葫芦店铺。
他边唱边走,说着让人听不懂的段子,偶尔也说一句“冰糖葫芦。”
她正望得出神,便见华爵天扭头,声音抑扬顿挫的传来“等我一下。”
手中的温度豁然消失,她还有些不适应了,将那只手放在鼻尖,尚且有桃花香味扑面而来。
原来,爱一个人的滋味,是这般的好,每时每刻的想笑,每时每刻的都觉得自己何其幸福,又十分幸运。
正眯眼思付之际,便见那厮手里握着一串冰糖葫芦,他从川流不息的人群走来,走得艰涩,因着,每走一步,都有无数的女子一双眼眸瞠目结舌的望着他,同见到美食一般早已垂涎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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