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时,她便未见过真的,如今倒是大开眼界。
那一只只绿油油的光,兽性危机,让人冷汗连连。
“火把能驱狼。”简澜灵机一动,倒是聪明一些,尚未跑着过去捡火把,而是一步一步慢慢挪过去。
那时,火把堪堪成了比真金还珍贵的宝物,众人纷纷上去捡拾,可捡拾时简澜遇到难题,怎么电视上演的,夜半遭遇狼群,去篝火堆里捡拾火把时倒堪堪着实容易。
可一到她这里,堪堪成了难题,差一点儿,那大火将她的手烧成黑炭,幸得华爵天一把将她拽回,才免了熊熊大火的灾难。
旁的人见了,便亦不敢乱动,仅是聪明的,自脚下随意捡一根木棒,再去篝火中点燃。
那时,爵天已然借着篝火之芒燃起两根火把,将一根递给简澜,道:“你是不想要那只手了吗?燃火把亦不是那般自火堆里捡的。“
“二哥,杀狼王,将狼王杀了,那些后起小狼便不敢作祟。”接过火把,她吐吐舌头,一边指着愈见行近的狼群,煞有其事道。
豪云撇撇嘴,这丫真能咋呼,都何时了,还在这里大喊大叫,谁人不晓得杀狼王啊!
为首的狼一身通体雪白,只是一只眉眼处是极端特殊的黑色,这黑与白的冲击…倒堪堪透着几许霸气,怎的如此眼熟,貌似…华爵天头顶上的亦是黑白狐尾交缠的特殊顶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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