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柳轻歌,她就恨得牙根痒。
那人,根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孩子。
风沙漫天,衰草枯扬。那天是她二十岁生日,刚刚将盘踞太行多年的土匪头子赖老八一脚踹下冰冷的湖水之中,心情大好。火红色的衣服,火红色的骏马,纵情驰奔,宛若一朵移动的红云。
就在此时,她见到他。
他正在追踪一头苍狼。那是一头巨大的苍狼,说它是狼王一点也不为过,却不知为何落了单,被他追得狼狈不堪。一狼一人,一前一后,也不知奔出了有多远。双方的距离逐渐被拉近,眼看要被追上,狼王被激发出了兽性,索性停住转身,张牙舞爪,作势欲扑。而他却不管不顾,径直撞上前去,一人一狼,顿时在草地上厮扭起来。片刻之后,他已骑在狼王背上,狼王低声呼嚎,他则纵声狂笑,响彻云霄。
那一刻起,她的心里,再也忘不了他。
从此,他们成为好朋友。
“塞上飞燕,饮马轻歌”声名鹊起,享誉西北。盛名之下,没有人想到,只是两个孩子而已。
他对她,却始终是一副死样子,仿佛不知道她是女人一样,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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