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露是个聪明的孩子,虽然这是第一次出来打工,但是在部队的三年里,他也长了不少见识。部队里面的那些条条框框那些潜规则,就如农村里说的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当然,他得把领导给哄开心了,要先学会做人在学会做事。
他在银行里取了几百块钱的工资就去了超市买东西。他在超市里转了半天,决定买瓜子花生和水果提到办公室给大伙儿吃。
正是下午时分,排队买单的人特别多。
排在后面的一个女孩正挤头挤脑的往前探着头。
后面一双贼眼正紧紧的盯着女孩外衣口袋里的钱包。
超市收银员一一扫码,然后冷冷的说道,“八十五元。”
女孩隔着前面的两个人挤上去,“收我的……”
李露这才看见正是那晚送她回家的酒醉狐女。因为着急所以差队,后面的两个人怨声载道。女孩忙摸钱,翻来覆去也没找到钱包。“糟了,刚才我后面有一个男人鬼鬼祟祟的一定是被他偷走了,可恶的小偷……”女孩恨得咬牙切齿,真想抓住把他活剐。
“我去追。”李露正准备开跑。
女孩恢复了平静,一把抓住他,“算了,钱也不多。”
李露连同女孩的东西一起付了钱,女孩接过自己的东西,笑着说“我回去还你。”
“我帮你提吧。”李露有些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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