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吼~!”
马队疾驰在开阔的山坡上,大蛋靠在高黑怀中,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左摇右晃,如飞翔般兴奋的嚎叫起来。
“哈!哈哈——”
向文有样学样,看的彭修禾一阵紧张,不过更多的是雀跃。
男人爱马,爱速度与激情,好像是骨子里天生具备的本能,一沾上就热血沸腾。
彭修禾稍稍直起身子,迎上凛冽的寒风,只一瞬就像刀子般刮过脸颊,眼睛被吹得睁都睁不开。他不得不重新埋下头,不经意间瞥到了大丫脚上的羊毛靴子。
这是兆筱钰的得意之作,硝好的羊皮毛终于派上了用场,她给全家每人做了一双青源版的UGG,可惜这个名字不被大家所接受,反倒是赵老爹随口起的“老农鞋”获得了一致认可。
一开始兆筱钰还时刻纠正,后来大家叫习惯了,她也懒得再说,只好捏着鼻子认下这么low的名字。
虽然名字low了点儿,但不影响孩子们对它的喜爱,大丫的鞋带上拴着两个毛球球,随着马的颠簸一跳一跳的,直跳进彭修禾的心里。
那种异样的感觉又回来了,11岁的男孩对于情爱的理解还停留在懵懂的概念期,彭修禾收回目光,强迫自己不往大丫的方向看。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