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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4 / 10)

        其实,像这种倾慕姑姑的人不在少数,毕竟姑姑相貌好,家世好,但让父亲为何单单记住这位打工男生来,还是因为每次只要男生送了姑姑东西,虽然姑姑没接,但回家后必然姑姑就会去做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

        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小姐,到突然一有空就泡在厨房的临时厨娘,家里人都被冲击到了。

        可姑姑做事向来就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也因此虽然父亲记住了这些事情,但却不会觉得奇怪,似乎就该是姑姑做的事情。

        后来姑姑去“留学”了,却是再无音讯,但她房间里收着她的东西,爷爷思念姑姑,整日坐在姑姑房间里,某一日,阳光洒在书架上一本不起眼的本本上,爷爷便抽出来看,才发现是一本日记。

        爷爷欣喜若狂,以为可以循着日记找到姑姑,可看完一遍,却没有多大收获,因为姑姑记的篇幅很少,而且每篇的数字不会超过十个字。

        比如:“五月十日,阴,吃到板栗;五月17日,狂风暴雨,淋雨;五月21日,晴,白衬衣。”

        单线思维之人根本不懂写了什么,当然,天才也难猜其意。

        但最后爷爷还是看出了端倪。

        比如白衬衫,比如黑长裤,比如打工的男同学……所有零散的组合在一起,爷爷和父亲得出一个结论:姑姑喜欢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家里很穷,学费都得男生自己打工挣,那个男生长的好看,喜欢穿白衬衣黑长裤……可姑姑没有提男生的名字,爷爷也无从查起,所以说这日记对于寻姑姑而已没多少用处,唯一用处就是给爷爷个念想。

        不过,姑姑提到男生锁骨处有颗红痣。很起眼的一颗。

        封覆下意识的去看秋慕晨的锁骨,可惜秋慕晨捂得严实,根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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