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贵了吧,我不要。”沈映初被钻戒的价格吓退,买不起买不起啊,她是穷人,不配戴这么贵的钻戒。
店员正要给沈映初解释,为何这枚钻戒买这么贵,作为世上独一无二的超过三克拉的鸽血红钻戒,真的不贵。
骆清时不理会沈映初抠索索的小模样,壕掷五千两百千万的价钱,拿下这枚钻戒“是我买,不是你买。”
“还有,你不要,我买了扔着玩。”骆清时财大气粗。
导购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有钱有帅的男人,为何她遇不到呢!
沈映初能不要吗,除了贵了点,这枚钻戒,简直是她人生中,最喜欢的一枚钻石戒指了,真的太漂亮了。
戴在她白嫩纤细的手指上,和肤色一配,不要太漂亮。
五千二百万耶,沈映初怕弄丢了。
骆清时拿了戒指,就要给沈映初戴上,沈映初把手抽回去,惹得骆清时抬眸看她,眼神有点紧张。
沈映初笑道“你还没下跪求婚呢,我可不能立马戴上这枚钻戒,生活要有仪式感,求婚也是!”
骆清时难得露出为难的神色,皱了皱眉,若有所思。
如何求婚,是骆清时的事情,难得出来,加上兜里有钱,沈映初想要买买买的心情,根本抑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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