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FA单又在关键时刻,听刚才杨美华的电话,方化文己判断出,杨美华是被爱德华拒之“门外”了。
虽然众视和GWH有协议,但协议只是协议,能不能切实执行,那是另一会事了。
方化文曾听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亲身经历的合同故事。
朋友的公司是做钢材生意的,有一年和一家没有合作过的公司签了一份合同。
合同内容很平常,价格也不算太高,可也不低。
朋友也去考察过这家公司,一切都很正常。
只是在付款方式上,合同是这么写的,“第一笔货款,待收到货后,订第二笔货时,一次付清”。
当时虽然感觉有点不妥,但那年正好是钢材行情较好,普遍只担心提不到货,并不担心不来订货。
再加上价格又不错,利润空间不算少,那个朋友就点头同意了。
可万万没想到,五年了,这个客户就没再来订过第二次货。
当然没订第二次货,第一次的货款当然不用付。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
后来才知道,这家公司用这个办法,空手套白狼己不下五次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