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忠礼手伤多耽搁一刻便多一份不治,陆晨不再保留,将功法运到最大,背着叶忠礼如同疾风般冲向凌城。
即使是南方,岁末依然是黑得早,等陆晨将叶忠礼带到医馆,已经是星辰漫天,万家灯火了。
陆晨在凌城药店打工,他也认识不少大夫,他带叶忠礼找的这家医馆是名为阳养心的老中医所立,在陆晨评价中,阳养心的接骨外科术在凌城是最好的,因此陆晨第一时间就是来找阳养心。
阳养心的医馆很亲民,不像某些“凌城名医”那样几乎是大宫院的装潢,就一间小门面,而阳养心的住所就在医馆后边。
陆晨认为阳养心的医术高明,就在于对方的亲民上——医生和其他职业不同,医生属于越来越值钱的职业,是因为医生接触的病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增加,经验也会越来越丰富。对于这个世界现阶段医术水平而言,看病经验也是起决定性的因素。而阳养心的医馆因为亲民,收费也低,虽然收入不高,可是看过的病人却十分多,因此阳养心的临床经验非常丰富。
陆晨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医馆的后门,急切地拍打门环。
因为阳养心就住在医馆后边,此时医馆已经关门,只能从后门拍门才能引起阳养心的注意。
不久之后,门被打开了,一张小脸出现在两人的面前,那是阳养心的孙女,阳珊。
“张大哥,你怎么这么晚来我家,外边冷,快进来。”阳珊父母双亡,由阳养心带大,接触爷爷久了,也有一幅好心肠,她接触过陆晨,对这名大哥哥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很勤快,很热心。
陆晨事急,他也不客气,立刻背着叶忠礼进入了屋子中。
“爷爷,是张大哥!”阳珊向屋里喊了一声,然后看向陆晨背上的叶忠礼,问道,“张大哥,他是谁?他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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