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乙军早有防备,除以主阵地和暗堡的机枪形成交叉火力阻止甲军的火焰喷射器手靠近之外,还以多名狙击手对甲军火焰喷射器手进行猎杀。
甲军立刻用迫击炮发射烟幕弹来掩护火焰喷射器的抵近,但乙军也却借着烟幕用沙袋将暗堡的射击孔封堵了起来。
甲军的火焰喷射器手在烟幕中确实抵达了攻击距离内,可等烟幕基本消散后一看却傻了眼!
甲军火焰喷射器无法起作用,人员却悉数暴露,裁判宣布甲军突击队失去火焰喷射器攻击能力。
眼看时间已经耗费了半个小时,甲军前线指挥员当机立断,下令再次发射烟幕弹,将突击队向后撤退一百五十米,然后呼叫纵深122mm榴弹炮群对乙军暗堡实施打击。
钢筋水泥地堡纵使能抵挡住105mm坦克炮的近距离攻击,但却绝对经受不住一颗122mm炮弹。
乙军一见甲军后撤,就知甲军要使用重炮,于是便赶紧将暗堡内的人员全部撤回了主阵地的放炮掩体内。
乙军从主阵地到前突暗堡的出击距离只有五十米左右,等炮击过后,照样能抢在甲军前面进入保存下来的暗堡,况且暗堡前面三十米左右还有密布防步兵雷的雷区。
突击队刚撤下去不过几分钟,甲军的重炮群就开始射击了,虽然八公里以上的射击距离谈不上精确打击,但数百发炮弹的覆盖,还是摧毁了乙军近一半的暗堡。
其实甲军重炮向模拟目标发射的实弹只有不到一百发,摧毁效果是裁判组根据炮弹落点来推算的。
一颗122mm炮弹要将近四百元人民币,多打三百发,十几万一下就打没了。所以即使是花的肖秦的钱,甲军也舍不得一次真的打几百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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