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城内,吐蕃的甘州刺史兼张掖守将朗杰顿珠接到战书,怒不可遏。
他也是个唐朝通,无需谁通译这通战书,黄羿历数其五大罪状:
大蕃甘州刺史朗杰顿珠钧鉴:
掌兵者,以五事为绳: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刺史所作所为,以黄子观之,违此五事,犯五大罪,其状如次:
一曰背道而驰。身为蕃臣而自称国主,赞普尚在,擅自僭越,兵其谁听,将为谁死?道之不存,自毁坚城。还不投降,久必自乱,尸首不存。
二曰逆天行事。羲玄乃金王和仲之五兄,均为上古大唐尧帝之日母羲和之子,此天神也。掳之以阻我等收复失地大军,擅主天事,有悖天理。和仲知惭而退,羲玄法术失灵。似此等逆天之举,必然人神共愤,谅尔小小刺史,迟早遭到天谴,再不醒悟,天打雷劈。
三曰撅土覆尸。恰巴腊仁乃古象雄辛饶世尊敌对,尔令其妄称洪教授之徒,此举拂逆后土之意,尚不自知,死期至矣。况区区甘州,内中背道、逆天、撅土,外部少援、缺粮、无兵,不消杀伐,自溃之际,尸身覆亡。
四曰将德尽失。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妖法为阵,此不智也。逆天撅土,失信也。毁羲玄名望,戮收服大军,是不仁也。以妖术代冲锋,其勇何在?率意任用妖术,足见治军不严。为将如此不堪,还敢冠冕坐帐,何不早早自裁以谢祖宗?
五曰法度无准。甘州三杰之党强者,既为尔小弟,以恰巴之术行阵,作为长兄不能阻止,羲玄之族历一百二十八代也敢要挟,观尔曹毫无法度可言,还敢掌兵而自诩国主。老夫劝曰:
自缚来降,唐皇授册。
负隅顽抗,爵弃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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