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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1 / 2)

        花宾不清楚自己的意识究竟丢失了多久,好在当他醒来时匆匆又清点了一遍家庭成员的数量,三百豺狼,一只不少。而得益于家丁们忠义,兽群在群龙无首的状态下仍然没有发生骚乱。而像抖动的颈环一般缠缚在自己咽喉与脖颈之间的棕伊澳蛇似乎也得到了花宾的默许。相比于红围巾,也许毒虫的身躯冰凉,却更为亲切,也许,外公喝父亲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对他率领这些毒虫野兽出走而抛弃万牲园行为有丝毫放纵——他甚至不敢奢求神灵的宽恕。

        休憩片刻,乱麻般的心思也收拢了些。花宾有着矛盾的人格——他本是无神论者,他相信大自然的物竞天择,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迷恋着大自然所创造的精美的杀戮机器;但同时,在浓厚的西方观念的影响下,他对自己不相信的基督教却有着莫名的敬畏,在神像面前也会不由自主俯下身躯。而中西方文化也在他身上交融汇合:一条红色的围巾是他的个人独特装饰爱好,而除了这一条围巾,他浑身上下都是一股洋人的气息。西服和礼帽,一条领带,衣物永远黑白分明,不需要担心明天的颜色搭配。

        花宾离开万牲园时带走了家中细软、金银和房契地契,以及手上的四只戒指。也许戒指很值钱,但花宾并未把它当做财物看待。原本还有一双漂亮的白手套,但在逃往港口的途中丢弃了。至于那四枚纯银戒指,花宾更认为这是权力的象征——对数百只野兽的掌控权,这四枚戒指是银制的,也许并不是很昂贵,但其寓意极为细微。四枚戒指被制作成四头野兽的形状,虎、雕、蛇、鲨,分别指代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鱼类,花宾倒是衷心感谢外公的良苦用心。说良心话,除了他自己,家中没有任何人读过关于动物学的书籍,外公更不可能知道这些分类方法,老人一定做了很多功课。从花宾六岁时将它们戴在两只手的食指和无名指上开始,就一直是一双戴着戒指的手在驯服、训练、抚摩、呵斥这些凶禽猛兽,甚至于花宾自己都相信冥冥之中这些装饰品一定被岁月的风霜注入了魔力,代表着自己对这些豺狼绝对的权力。

        也许与之有着同样作用的还有那双白色手套,当然,与众不同的是,花宾的双手出奇的大,与之对应的还有那双皮鞋。他的手掌甚至能包住狼爪,当然,也能包住云豹的爪子,前提是大猫的利爪不会伤到他的嫩手。

        占奎思索着趁着花宾醒来的时机献一把殷勤,上前跪下想将仍旧湿着的小腿按摩捏揉,被富贵一把揪开——富贵上前顶替了他的位置。

        处于冥想中的花宾并未留意此时甲板上的骚乱——当然,货舱内的隔音效果也起到了一些作用。周某还没有完全放弃对船只控制权的希望,湖匪虽然人多枪多,但归根结底不是正规部队,一群胡子罢了,草莽之徒。尽管周某这边满打满算不过三支枪,但人类的热武器之间的战斗在如此狭窄的空间内施展也许会有相当大的变数。也算是湖匪们的战斗素质不高,在船只上撂下手榴弹绝不是上策,两声巨响,上演了英国人那永不沉没的悲剧。而巨大的爆炸声响更是引起了兽群的骚乱,被从冥想中惊醒的花宾一面安抚兽群,一面寻求庇护——像个姑娘一样搂紧苏门答腊虎的脖颈,躲至北美森林野牛壮硕的身躯后。托马斯想以双臂安慰,却被龇牙咧嘴的苏门答腊虎坚决阻拦。

        对逐渐平息下来的兽群下达了原地不动的指令,也许让野兽去做这样的侦查任务更为合适,它们动作敏捷迅猛,也更加安全;但这些没有复杂语言的动物没办法将外面的形势解释清楚,花宾目前也没有对它们进行深入训练,也只好派家丁前往观察,只让斑鬣狗、棕鬣狗和缟鬣狗跟随。船只的情况很糟糕——就算是花宾这样的外行也能看得出来,隔着几十米都能看到涌动的海水突破残存的甲板喷涌而出,恰似水漫金山。花宾并不知道,刚刚一柱香的时间,船上的控制权已经重新回到了周某手中:短暂的交锋过后,虽然从硬实力上看,周某手中的那点武装不可能敌得过湖匪,但湖匪两颗手榴弹造就了这一尴尬的局面——熟悉水性的湖匪迅速驾驶来时的船只逃走,留下一船的人慌作一团。此时的船上除了花宾,还有百十来号乘客以及二十多名船员,其中带枪者已经在刚刚的交手中命丧湖匪之手,可以说,此时的花宾如果愿意,完全能夺得船只的控制权。只是这懦夫已经失去了胆魄和思维能力,他只想着赶在这船只沉没之前逃走,顾不得许多。

        不得不说,周某在某种程度上比花宾更像一名绅士。花宾经历了多年洋文化的熏陶,却私以为骑士精神不过是个噱头,在危急关头没有人会遵循,至少他不会。倘若他身处泰坦尼克号,只怕是第一个被枪毙的那位。而周某此时扮演着正人君子的角色,“女人们先走,汉子们断后”,尽管很多人并不赞成这个决定,但在周某的二十响的威严下也只好被迫乞求老天开眼。此举激怒了花宾,虽然花宾也自诩绅士,但在面对生命威胁时,人才会露出本来面貌——纵然花宾不讲究骑士精神,但他自诩绅士,女士优先也确实是绅士的准则。对花宾而言,用餐还可以接受,生死攸关的时候凭什么让给那些女人?谁的命不是命?人为了活命,总是会做出某些惊人之举。

        “富贵,告诉弟兄们,子弹上膛,谁要是拦我,鸣枪示警。”花宾到底还是不敢杀人。

        船员们是各自识趣,不敢阻拦持枪的家丁和成群的豺狼虎豹。周某,的确是有些男儿本色。他多年在中、日之间周旋,看惯了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人的嘴脸,练就了胆魄,不曾在虎狼和家丁的淫威下屈服。他也确实有三分力气,富贵上前呵斥他“想活命的一边待着”,被他一把撂倒;随后便是猝不及防的花宾。

        “像个爷们儿,小兄弟,像个爷们儿,”红围巾被一把扯下后,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嘲弄和羞耻——蒋家虽然算不得名门大户,但依然跻身地主之列,出生在地主家庭的他虽然没有过锦衣玉食的记忆,但也从未有农民或佃户胆敢侮辱他。而他豢养的豺狼也保证了不会有其他人家的地主孩子欺辱他。如今这个看上去绝非地主老财的家伙竟然这样不顾他的脸面,更重要的是切断了他逃生的路线眼看着船只即将入水,花宾却只能让自己逐渐水没双膝,却又要接受那些比他更柔弱的女人能捡回一条命的事实。花宾的价值观迫使他做出有违绅士底线的举动,不得不承认,花宾的确是适合忍辱负重的人物,或者说,他懦弱地的确不像个男人。不是拳脚相加,而是声泪俱下跪下来哀求,在这种状况下,花宾的确不善言辞,而周某也不曾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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