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并不讨好市场,甚至是逆市场形势。如果我是靠着数据来坚持写作的话,只怕根本不会有《明月》,甚至也不会有《飞雪》。
我素来觉得,一百万字足够我讲完一个故事,所以无需注水拉长,拖着不肯完结,故事讲完了也就完了。
同时我还觉得,小说的核心,本质,仍然是故事,只是故事性强了,才能有读者愿意看下去,当然,道理与中心思想是必不可少了,看小说也要有思想,有辩证,不能看完了甚么也没收获,或是一味的接受,那样,阅读便没了意义。
通篇大道理亦是不可取的,喧宾夺主,让人如同读经书一般,云里雾里。
同时,我的作品首先是我的孩子,其次他是不是商品,是由读者决定的。我不能自己首先就将它定义,那时对文字的不尊重,是对读者的不尊重,是对我良心的不尊重。
我用我的心血将它养大,一草一木,一颦一笑,皆是心血浇注。
引用《红楼梦》的开篇诗来说,便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自然我到不了那般高度,但我能保证,我是对得起读者和自己在写作。
我把自己定义为武侠写手,而非网络写手,更不是作家。
因为我的作品也许在一些人眼中都算不得是网文,关于网文的定义我也不想赘述,在《飞雪》之中已经讨论的更多了。
正如我在上一本的后记之中提到的,最初写作是想着大红,想着挣钱,直到如今一本写完,经历了许多,也反而释然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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