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立法、执法、服法、违法、知法、普法,还有宪法、民法、刑法、商法、俗规、盟约等等,欲想公平、公正、合理不是一下子能做好的,它是一个非常非常漫长的过程。”
朱瞻基去请安的时候,遭到了太后的嫌弃。
“老太婆有什么好看的,女人家家长里短的,听听戏,逗逗乐子,走吧,走吧,这里没你什么事。”
“一个完善的严谨的独立的司法制度就是公平公正的体现,建立司法学校,建立三级法院,提高侦查技术,注重保护证人、证物,严厉打击伪证,严格督察,不得偷梁换柱。
东汉末年,宦官专权,后又军权旁落,导致董卓坐大不能治。
军政分离,人事独立,司法独立,公私分明,赋税走专用账户,财政用公账,账本需要明细可查。
吏部巡查组于全国暗访、暗中采集,明查、急查,商税要主动上报缴纳,采取抽查制度,有偷税漏税者即写入黑榜并给予重罚,屡教不改的将给予取缔。
成立统筹司,由内阁直接管理,有明显优势却发展不好的,将给予撤县撤府处理。
礼部成立邸报社,戏剧社,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走向,反映正面形象,歌赞正气,廉洁典范,批判邪恶不正之风。
贴近老百姓,通过说书,唱戏,画展的方式,获取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到一地,落实一片,不能走过场,同时接受老百姓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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