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物环境相当的情况下,眼镜店的服务质量就成了顾客心理的比较尺度。且看鑫恒:
营销手段。—鑫恒南华路连锁店打出“以1换50”的广告,消费者前去换券时却大呼上当:以1换50元的“馅饼”还有“必须购买500元”的附加条件。
服务态度。—对一些嫌疑的顾客进行搜包。
员工素质。鑫恒东正分店店内陈女士因不满意在该店给小女儿所照相片,与营业员论理时,被另一青年男子殴打。
如此伤害消费者利益和权利的事件,在鑫恒开业的半年间,就有数起之多。每一起对鑫恒而言都是带血的双刃剑,受伤的并非只有消费者,也有自家的生命线。—商誉与公信力。
正是经营中对诚信的忽视,导致了鑫恒的“双输”境地。—得罪了供货商,鑫恒断“粮”;伤害了消费者,鑫恒断“钱”。
内忧外患之下,鑫恒没落也就不足为奇。
我怒拍桌子喊道:“这是怎么回事?”
子寒看了之后说道:“这个。这个不简单,会害死鑫恒的。”
“他妈的。子寒,你出去打听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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